「河北邢台市」关于开展第九届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112 2025-07-29 09: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邢台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奖励办法和标准

依据《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置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

评选名额:组织奖、个人奖各不超过10个。

奖励办法和标准:向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向个人颁发奖杯、证书。

二、评选范围

在邢台市依法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的单位(以下统称组织),以及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3.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创制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先进标准提高质量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行业特色、本组织特点,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4.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人奖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不少于3年;

3.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经验或成果,为区域、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本组织经营管理绩效和推进先进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或在本职岗位创新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在相关领域应用、推广并取得较好效果;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申报个人为所属组织高层领导者的,所属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

1.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自评报告、提供证实性材料等,并完成内部公示后,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递交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企业、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市有关部门所属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属地划分,统一归口上述推荐单位审核、把关、推荐。

(二)资格审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主体资格、申报渠道、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企业、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形成受理名单。

(三)材料评审。市市场监管局(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材料评审组,材料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提出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建议名单,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批,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名单。

(四)现场评审。市市场监管局(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现场评审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五)综合提名。市市场监管局汇总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定情况,形成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授奖建议名单,提请市政府审议。

(六)专题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市政府质量奖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授奖建议名单,确定拟授奖对象。

(七)公示表彰。将拟授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经调查属实的,由市市场监管局提请市政府取消其授奖对象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予以表彰。

五、申报方式及推荐时间

表各县(市、区)政府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gtai.gov.cn/)下载。电子版材料应以“xx县(市、区)政府第九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inzhiliang2021@163.com)。纸质版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于2025年8月2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邮寄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089号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邮政编码:054000),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参评范围。

推荐材料:

(一)第九届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电子版);

(二)县级审核推荐意见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pdf扫描电子版);

(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pdf扫描电子版);

(四)社会公示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pdf扫描电子版);

(五)申报组织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共四册材料:申报组织申报表、申报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评报告另编成一册;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电子版);

(六)申报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共两册材料:申报个人申报表、质量工作业绩和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电子版)。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对区域质量提升、产业发展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加快构筑新质生产力,在全市上下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强烈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把关,从严从优推荐。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把审核推荐关,严格标准和程序,要本着宁缺毋滥、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扎实做好第九届市政府质量奖审核和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带“病”推荐,确保推荐对象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恪守工作纪律,与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实施回避制度,依法保守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的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程序进行评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联 系 人:王 玺 王子怡

联系电话:2605506 2608806

附件:

1.第九届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名单汇总表

2.县级审核推荐意见汇总表

3.第九届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

4.第九届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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